焦作市引沁灌区2008年度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138号
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引沁灌区2008年度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一期项目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引沁灌区是河南省大型灌区之一,位于焦作市西部,范围包括济源市、孟州市和洛阳市吉利区,2008年度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一期涉及范围为总干40+800~45+800、八干渠和范寺加支渠。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总干段内渠邦、渠底砼防渗衬砌、浆砌石整修补砌,八干渠及范寺加支渠浆砌石整修补砌、渠邦、渠底砼防渗衬砌、并加盖预制板封闭渠道,新建王才庄管理房等。豫水农[2008]22号文批复项目投资600万元,焦财建[2008]45号下达项目资金300万元,其余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及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113,737.24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993,030.55元,审减金额120,706.69元(详见附表)。其中:
1、一标段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198,923.60元,审定金额为1,197,629.00元,审减金额1,294.60元;
2、二标段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979,719.79元,审定金额为976,851.49元,审减金额2,868.30元;
3、三标段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935,093.85元,审定金额为1,818,550.06元,审减金额116,543.79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局经建科
附件:
引沁灌区2008年度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一期项目造价汇总表 |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名称 |
送审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减金额 |
备 注 |
1 |
一标段 |
1198923.60 |
1197629.00 |
1294.60 |
|
2 |
二标段 |
979719.79 |
976851.49 |
2868.30 |
|
3 |
三标段 |
1935093.85 |
1818550.06 |
116543.79 |
|
4 |
合计 |
4113737.24 |
3993030.55 |
12070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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