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森林动物园景观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五标段)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127号
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森林动物园景观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五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森林动物园景观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五标段),位于焦作市森林公园院内。项目内容为森林动物园大门。
工程焦发改投资[2008]850号文《关于下达2008年市财政林业专项环城市森林生态园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中,森林动物园搬迁工程所必备的大门广场、围墙、管理处等基建工程计划投资542万元,其中大门35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价格参考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81,602.2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61,434.09元,审减金额20,168.18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焦作市森林公园、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