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结字[2011]118号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夜景照明亮化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为迎接第六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的胜利召开,按市政府通知要求,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对群英桥、纪念塔、樱花树、万方桥等夜景照明部分线路及灯具维修。经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中标单位为焦作市丽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资金来源为市财政。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6,980.00元,经审查该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6,980.00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