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结字[2011]113号
焦作市体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场内临时道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项目现已开始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在场地南边修一条临时道路,位置为钢材市场以南至污水处理厂东墙-龙源路以北100米。具体做法:利用建筑垃圾回填50cm作为路基碾压,上铺3cm石子路面。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协议书、现场签证、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决算书及现场勘查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5,305.9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9,087.41元,审减金额16,218.52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