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广利灌区2011年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112号
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广利灌区2011年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广利灌区2011年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拦河堰3座长350m;疏浚3条干支渠932m,修复加固渠道241m,修建配套各类建筑物10座;新打机井4眼,维修斗渠800m。资金来源为焦财预[2011]59号下达资金97.00万元,其中:省级67.80万元,市级29.2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986,271.0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962,347.64元,审减金额23,923.42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