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焦财审结字[2011]110号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特殊教育学校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本次维修主要包括学生餐厅、学生宿舍楼、职教楼、厕所四部分的屋面防水维修,主要工作内容为:铲除原屋顶防水卷材、清运垃圾、移位原屋顶太阳能,重新铺设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现场签证、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9,75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9,399.75元,审减金额350.25元。
2011年11月15日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