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一中学楼体加固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108号
焦作市教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第十一中学楼体加固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第十一中学楼体加固工程,位于焦作市第十一中学院内。主要包括宿舍楼、图书楼、教学楼、办公楼的楼体加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图纸要求主要用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并增加构造柱,并对加固后的内外墙体按要求进行恢复。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现场签证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0年第2期及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89,929.5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61,838.62元,审减金额228,090.96元。
送:焦作市教育局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