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体育馆电子屏项目竣工结算审查
焦财审结字[2011]105号
焦作市体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体育馆电子屏项目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体育馆电子屏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有广告牌,安装LED显示屏。本工程中标单位为河南华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6,828.00元。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安排。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16,828.00元,经审查,该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完成,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16,828.00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