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图书馆、科技馆项目设计费进度款
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143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图书馆、科技馆项目设计费进度款进行了审查核实,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在丰收路南,长恩路东.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5,000M2,八层框架结构;科技馆总建筑面积10,000 M2,三层框架结构.总概算批复金额为12,574万元,开行贷款5,000万元,市财政资金7,574万元。该项目由河南省永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代建,由北京华旭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监理费率为0.76%。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设计合同、委托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审核过的进度付款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设计合同执行。
三、 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焦作市图书馆、科技馆项目设计费290,000.00元,经审查,按照设计合同约定应支付设计费230,000.00元。
2011年12月15日
送: 市发改委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