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进字[2011]142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理费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主要包括:二十三中学、十二中学、十一中学、实验中学、特殊教育学校、道清小学、外国语学校共七所学校的楼体加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增设构造柱、圈梁及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建筑外墙纵、横墙交界处基础加固以及内、外墙加固后按照要求进行的恢复工程。
资金来源为焦发改投资[2010]292号文件安排资金550万元。
根据焦财审结字[2011]7号文件、焦财审结字[2011]108号文件焦作市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核造价为4,778,202.91元。
二、审查原则:
本次施工进度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等原始资料及焦财审结字[2011]7号文件、焦财审结字[2011]108号文件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理费进度款申请工程款21,523.45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工程的结算造价应支付工程建设资金进度款21,523.45元。
送:焦作市教育局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