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进字[2011]134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劳教所劳教人员东、西宿舍楼改造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市劳教所院内,该楼年久失修,室内及走廊墙受潮发霉,卫生间墙面墙皮和瓷砖脱落,线路老化等,为改善劳教人员生活条件,需对此楼进行整修,主要施工内容:室内墙面重新刷仿瓷涂料及线路整改,卫生间墙、地面做防水,重新铺地砖、瓷片贴墙裙并刷内墙漆,东楼外围制作安装钢丝防护网,屋面重新做防水等。资金来源为上级政法专款。
该项目合同金额18.98万元,根据合同内容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本次支付工程款9.49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基本完工。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及施工进度确定。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劳教所劳教人员东、西宿舍楼改造工程申请进度款18.98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9.49万元。
送:焦作市劳动教养管理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