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进字[2011]130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装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施工用电安装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分两部分:一、以箱式变压器为中心铺设电缆YJLV22-8.7/10-3*120共320米,组立12米高电杆11根,架设JKLGYJ-1*70绝缘线1440米,安装真空开关、数控、高压计量装置各1台,干式箱式1250KVA变压器一台,13路低压出线,高压环网,低压带发电机及连体空调一台;二、铺设电缆YJLV22-8.7/10-3*120共520米,组立12米高电杆2根,安装高压分线箱1套,安装真空开关、数控、高压计量装置各1台,高压环网柜1台(二进一出)。
焦发改[2010]287号文已批复该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10,031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装截至本次已经完成该项目工程内容。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进度预算书、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装进度款原报金额182,520.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规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96,320.00元 。
送: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