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龙源湖电视塔LED球形显示屏项目
焦财审预字[2011]269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龙源湖电视塔LED球形显示屏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广电局拟在龙源湖电视塔玻璃球体内安装1,200㎡的球形显示屏,LED球形显示屏安装在塔身150米处的玻璃球体内侧。屏体型号为HWGM-P60,管芯采用合资品质,光线穿透力强,具备低能耗、亮度高等特点,本次招标采用合作经营方式。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显示屏的技术要求、安装方案、预算报价单、结合网上询价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申报预算金额1,000.00万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为600.00万元,请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下步合作经营有关事宜。
四、重要事项说明:
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 焦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