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预字[2011]266号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老看守所维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看守所维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大院内地面、围墙、排水沟进行维修改造,对讯问室、询问时、大厅、侯问室及信息采集室进行改造装修。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维修方案、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四期。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申报预算金额225,391.23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223,042.72元,审减金额2,348.51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