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预字[2011]25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站工业集聚区和顺安置小区供水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中站工业集聚区和顺安置小区供水工程位于焦作市中站区怡光路,本工程为抄表到户,管材采用埋地给水用PE管。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评审申请、预算书、施工图纸及现场勘察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预算金额为1,278,785.18元,经审查,该项目金额审定为1,142,014.64元,审减金额为136,770.54元。
审定的预算金额为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施工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四、重要事项说明:
根据《关于居民用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的通知》(焦价管字[2002]103号)文件精神,本工程预算已包含抄表到户费用。
送:焦作市中站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