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257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位于丰收路以南、中原路以东、龙源路以北的区域内,基地东侧为职业教育园区内的规划道路。总规划征地范围
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共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一标段: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教学楼、商贸旅游艺术表演教学楼、机电工程系商贸旅游系实训楼、建筑工程系实训楼、艺术表演系实训楼、科技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二标段:体育馆、1#宿舍楼、2#宿舍楼、2#宿舍楼超市、3#宿舍楼、4#宿舍楼、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教工宿舍楼、后勤服务楼、浴室综合站房。
焦发改社会[2010]762号《关于焦作市职教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社会[2010]762号《关于焦作市职教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文件、合同及项目招标控制价。
经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造价咨询编制单位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费率1.18‰。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造价咨询服务费363,520.96元,经审查,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审定为327,211.05元,审减金额36,309.91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9条款“因成交单位所计算工程量错误引起的误差与焦作市财政局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不能超过±3%。每超出±1%(不足1%按1%计算),扣除成交单位编制费用的5%”。
本项目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302,136,409.21元,审定施工图预算金额291,892,105.76元,审减金额10244303.45元,审减比例3.39%。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造价咨询服务费审核中已扣除成交单位编制费用5%。
抄送: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预算编制局